註冊地址
按香港法例,無論任何形式的公司,均必須有一個註冊地址。公司註冊地址即公司的正式地址,在香港開公司時須向商業登記署或 / 及公司註冊處(適用於有限公司)登記,作為與政府部門的通訊地址,並有可能收到不同重要郵件如:報稅表、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等。
如貴公司未有租用實體辦公室的需要,我們可為您提供註冊地址服務,提供的地址可作為公司註冊處資料上顯示的公司地址,以及商業登記證上的註冊地址。我們會代貴公司收集政府及銀行信件、代續商業登記費等。
註冊地址的要求
1. 該地址可以接收郵件;
2. 位於香港的實際地址;
3. 不能使用郵政信箱作為公司地址。